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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成功代理“张明+ZhangMing”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 |
作者:东正 来源:经理办公会 点击:1875 时间:2011/5/28 20:4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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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张明化工有限公司是从事异辛酸和涂料催干剂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理事长单位,是国内最大的异辛酸(2-乙基己酸)生产厂,最大的涂料催干剂生产厂,最大的脱脂环烷酸生产厂和最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生产厂,已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并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和实力,其主品牌“张明+ZhangMing”商标被评为“辽宁省著名商标”和“辽宁名牌产品”,在同行业和相关公众中更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09年,经过我司项目组专业代理人对证据材料三个多月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对认定申请工作后续的监测和跟踪,历经两年,终于圆满地完成了此次代理业务,使“张明+ZhangMing”商标成功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深入,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品牌)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建设更加重视,为培育驰名商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驰名商标”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一项重要荣誉和竞争利器,更重要的是可以受到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附件: 一、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公告 二、东正代理优秀企业认定驰名商标简介 www.eastking.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9 三、中国驰名商标简介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范围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品牌,它的认定须经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也就是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有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扩展至商标专用权以外的类别。具体来说,就是:中国驰名商标享有可请求撤销他人将驰名商标复制、摹仿、翻译在其他类别注册商标的权力;享有请求注销他人将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的权力等普通商标不具备的权力;受《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法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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