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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成功代理“初元”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 |
作者:东正 来源:经理办公会 点击:5840 时间:2012/4/28 8:2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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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集团是中国OTC行业的领先企业,三十多年来,已经从原来的校办小厂成长为集医药制造、保健食品、房地产三大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企业,跨入了国家5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全国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企业的行列。初元复合氨基酸营养液(商标是“初元及图”)是江中专为病人设计的特殊营养品,能够补充病人所需营养,促进手术后的愈合,2010年被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在蜂蜜、食品用糖蜜、非医用营养粉行业和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此次“初元及图”商标成功认驰,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江西唯一拥有两件中国驰名商标(“江中”、“初元”)的企业。 2011年,经过我司项目组专业代理人对证据材料三个多月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对认定申请工作后续的监测和跟踪,发扬“坚定信心,不怕困难,寻找方法,沟通协调,积极努力,团队协作”认驰精神,历经两年,终于圆满地完成了此次代理业务,使“初元及图”商标成功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对于企业来说,“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项重要荣誉和竞争利器,更重要的是可以受到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各国政府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我国更是制定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对“驰名商标”给予巨额奖励。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宽于普通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延伸到了其他类别的商品。“驰名商标”除了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外,更已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评价指标之一。 附件: 一、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公告 二、东正代理优秀企业认定驰名商标简介 http://cn.eastking.net/Guide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5 三、中国驰名商标简介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范围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品牌,它的认定须经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也就是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有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一般认为,行政认定更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已经扩展至商标专用权以外的类别。具体来说,就是:中国驰名商标享有可请求撤销他人将驰名商标复制、摹仿、翻译在其他类别注册商标的权力;享有请求注销他人将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的权力等普通商标不具备的权力;受《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法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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