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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代理江中药业公司成功异议掉“初元食品”商标 | |
作者:东正 来源:商标一部 点击:1604 时间:2019/5/9 9:1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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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我公司通过日常监测发现,有他人在第30类“虾味条,爆米花,锅巴”商品上申请“ 商标局于近日下发《第22206951号“初元食品”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从而,东正公司代理江中药业公司,采用异议手段,成功将“初元食品”商标异议掉。 办案思路: 一、被异议商标的标识为“”,按照普通消费者的一般常识,会将“”认别为“初元食品”。 二、江中药业公司的“初元”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大量宣传,已具有很高知名度,已被商标局认定为“非医用营养粉”上的驰名商标,“初元”二字已经和江中药业公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三、被异议商标会让相关公众识别为“初元食品”,从而与江中药业公司的“初元”商标相关联,误认为被异议商标为江中药业公司的系列商标,或者误认为被异议商标与江中药业公司存在某种业务关联,最终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误购,损害江中药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商标局在异议案件中继续对江中药业公司的“初元”商标进行驰名商标保护。 东正点评: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采用在他人驰名商标的基础上加字,或者改变商标顺序的方式来躲过商标局的初步审查,这就需要加强商标监测,以便尽快启动异议程序,将这些傍靠商标异议掉。 在异议申请中,我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了大量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初元”商标至今仍然具有很高知名度,应对其进行驰名商标保护。东正公司的代理意见获得商标局的支持,商标局继续对“初元”商标进行驰名商标保护,维护了江中药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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