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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代理“梦回大唐及图”商标异议答辩案获胜
作者:东正  来源:经理办公会  点击:1213  时间:2011/8/2 18:54:44  

    案情介绍: 

异议人北京爱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山西汾阳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165期《商标公告》第4973765号“梦回大唐及图”商标提出异议,被异议人特委托东正公司做出答辩。 

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梦回大唐及图”与异议人北京爱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引证于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大唐DATANG”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北京爱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被异议商标“梦回大唐及图”商标的注册会误导公众并产生不良影响证据不足。 

异议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明其在先使用“梦回大唐及图”文字的证据,其称被异议商标“梦回大唐及图”侵犯其在先著作权缺乏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标局裁定:异议人北京爱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4973765号“梦回大唐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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