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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字母艺术化处理获初审
作者:常娜  来源:《东正知识产权》  点击:1812  时间:2012/9/2 22:47:03  

香港光明发集团因一直使用商标S H E F L,在20101229,商标S H E F L委托一家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了申请,但因有在先近似商标,考虑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香港光明发集团在20114月份与我公司常娜联系,讲述了基本情况,表明还是想申报由“S H E F L”五个字母的组合来申请,我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考虑“S H E F L”以这种形式申请在初审阶段被公告的可能性极低,给客户提出几个建议:

1、在字母组合S H E F L前边、后边加其他字母申请;

2、“S H E F L”字母艺术化;

3、“S H E F L”字母中其中前两个字母换成形似的字母来代替。

最终客户选择了第二种方案,“S H E F L”字母艺术化,经我公司设计师根据客户的要求结合商标申请的成功机率,设计出三个方案,客户最终选择2个进行申请,截止201281,其中一个商标已经公告,即将拿到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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