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事务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针对外观专利201730564188.7、201730563388.0做出的无效宣告决定。在该决定中,复审委员会认可我方观点,宣告ZL201730564188.7“碾米机(成套)”、ZL201730563388.0“自动粉碎配糠设备”两件外观专利全部无效。该专利无效程序的胜利,为客户损失的市场份额提供了重要帮助。2018年7月20日,北京东正专利代理事务所接收到对“碾米机(成套)”外观专利(专利号:ZL201730564188.7)、“自动粉碎配糠设备”外观专利(专利号:ZL201730563388.0)无效的委托,经验丰富的代理人组成案件处理核心团队,从专利特征分析以及无效检索等方面入手,为客户制定了缜密的可执行计划。
通过检索发现,现有技术中已有多篇对比文件单独或结合、或与公知常识结合公开了涉案专利保护的全部技术特征,涉案专利实为现有技术,不具有创造性。我方随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于2018年11月21日进行口头审理后,于2018年11月21日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东正团队在本案无效程序的处理中,对该外观设计进行了仔细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方面证据文件的检索和收集;在口头审理中,东正团队结合证据文件对外观设计视图进行了比对、分析,清楚阐述了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依据。
对于上述两件无效案件的办理,“东正”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知识积累,整个案件的办理体现了“东正”代理人敬业、专业精神,秉承了“东正”一贯所坚持的“专业、诚信、高效、严谨、优质”企业文化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