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份,东正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七项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分别为ZL200810141904.0、ZL200810141906.X、ZL200510035744.8、ZL200810207914.X、ZL200810207916.9、ZL200810202821.8及ZL200910131927.8,专利权人分别为深圳悍豹科技有限公司(ZL200810141904.0、ZL200810141906.X)、康佳集团科技有限公司(ZL200510035744.8)、上海普罗新能源有限公司(ZL200810207914.X、ZL200810207916.9、ZL200810202821.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ZL200910131927.8)。
上述7项专利申请最长审查时间为5年,最短审查时间2年,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东正专利代理人通过与发明设计人的多次技术沟通,结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同专利局审查员进行多次书面和电话交流,逐步完善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终成功通过审查获得授权。
东正在2008和2009所代理的发明专利中,发明专利授权通过率超过50%,远远超过国家发明专利20%~30%授权率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东正专利代理人在专利撰写、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所具备的出色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完成申请人的专利委托事宜。
附件:七件发明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