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案思路: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2、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而且,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
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远比普通商标复杂,主要申请材料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批文;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第二条第5项规定:“当事人依据其在先注册的普通商标主张他人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不予支持。”依据北京市高级法院的精神,国家商标局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查中,一般不做近似性审查。但是,若在先存在之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存在驳回风险。因此,商标代理机构在承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时,仍需做近似查询,以降低申请风险。
三、办案体会: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带动申请人所在地区经济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受到各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1、区别于其他区域产品,带动区域经济;
地理标志区别着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来源于不同的区域及不同的企业、农户,对促进农业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地理标志所体现的信誉来源于其所表示的地理区域,但同时对该地区的声誉也有促进作用,即地理区域赋予了地理标志声誉,而地理标志对地理区域具有宣传推广的作用。
2、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持有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农产品,往往更容易被外界所认识到其独特的品质。一个有良好信誉的地理标志将有助于该产品创立驰、著名商标,易于为市场接受,提高市场占有率。
3、有助于向消费者介绍该农产品的特定品质。
地理标志商标是某类商品或服务独特品质的载体为消费者介绍和推荐商品,使之产生购买欲望和信任感,沟通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