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商标注册的必要性和好处
1、商标权利具有地域性的,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
2、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3、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4、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5、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6、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二、国际商标的注册途径
国际商标注册常用的方式有四种:一是单一国家商标注册,二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三是欧盟商标注册,四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1、单一国家商标注册
即,分别在各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不同国家的商标法及实行的商标注册程序略有不同;有些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有些则使用“注册在先”原则;注册所需的时间也各不相同,短的需一年左右,长的则需5-6年。并且,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所以,单国注册的差异性导致不可能在此归纳出一个系统的特点,如需要进行单国注册,我公司会针对具体需求,由专业顾问或国际代理人与客户沟通并出具书面方案或建议函。
另外,由于各国商标法不尽相同,使得涉外代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常涉外商标注册申请需委托该国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事务所提交。如果国内代理机构不够专业,可能导致商标被驳,也可能因申请前考虑不周全而导致临时驳回或多次答复官方意见使国外官费和律师费增加,费时费钱。
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目前为止,马德里所有缔约国共有85个。我们中国于1989年10月加入《协定书》,于1995年12月加入《议定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仅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指定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但是,马德里申请需要国内申请基础,即: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纯协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初步审定或注册;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议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受理或初步审定或注册。
通过马德里方式进行注册,若遇到官方审查意见或官方驳回,则转入单国程序进行处理。
马德里成员国:
纯协定缔约方(1个): 阿尔及利亚
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52个):阿尔巴尼亚 亚美尼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保加利亚 不丹 比荷卢 白俄罗斯 瑞士 古巴 塞浦路斯 捷克 德国 西班牙 法国 克罗地亚 匈牙利 伊朗 意大利 肯尼亚 吉尔吉斯斯坦 朝鲜 列支敦士登 莱索托 拉脱维 亚 摩洛哥 摩纳哥 摩尔多瓦 黑山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 蒙古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波兰 葡萄牙 越南 罗马尼亚 塞尔维亚 俄罗斯联邦 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 塞拉利昂 圣马力诺 叙利亚 斯威士兰 乌克兰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 埃及 哈萨克斯坦 利比里亚 苏丹 塔吉克斯坦
纯议定书缔约方(32个): 安提瓜和巴布达 荷属安的列斯 澳大利亚 巴林 博茨瓦纳 丹麦 爱沙尼亚 欧盟 芬兰 英国 加纳 希腊 格鲁吉亚 爱尔兰 冰岛 日本 韩国 立陶宛 马达加斯加 挪威 阿曼 瑞典 新加坡 土库曼斯坦 土耳其 美国 乌兹别克斯坦 赞比亚 以色列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 库拉索 圣马丁
注: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库拉索,圣马丁为原荷属安的列斯的部分。
3、欧盟商标注册
位于西班牙 (Alicante)阿里肯特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它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负责“欧共体” 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共体” 商标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
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7个,只要在一个成员国遇到驳回或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注册最终被驳回的,则整个欧盟申请都会被驳回。
欧盟成员国(27个):比利时、荷兰、卢森堡、 法国、 德国、 意大利、丹麦、 爱尔兰、 英国、 葡萄牙、 西班牙、 希腊、 奥地利 、芬兰、 瑞典 、马耳他 、塞浦路斯、 波兰 、匈牙利 、捷克、 斯洛伐克、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立陶宛、 斯洛文尼亚、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简称OAPI),是由前法国殖民地、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联盟,共有16个成员国。其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受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约束,而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喀麦隆设有知识产权办公室,统管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商标注册经核准后在所有成员国受保护。因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并无自己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进行注册。
非知组织成员国(16个):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
三、东正国际商标注册优势
1、专业的外语水平,海外商标注册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外语工作能力;
2、对商标法律保护国际现状的深刻理解与准确把握;
3、与国外诸多著名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广泛联系,便于及时、快捷的沟通与联络。
4、成功代理了江中药业、吉利汽车近200件在世界各地的注册,绝大部分国家已顺利注册并拿到了注册证。
四、东正国际商标注册合作伙伴
目前东正与世界上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如:国际局、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协会等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并通过长期的互惠合作与世界上近200个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起了稳定良好的工作关系。
通常,东正选择境外合作伙伴主要从信用度、稳定性和价格因素三个方面考虑:
1、信用度:信用度是东正选择境外合作伙伴的首要因素。东正的合作伙伴主要是从国外驻国内大使馆或国内驻国外大使馆推荐的机构中选择或从国际商标协会等国际性组织的会员中选择或从国际性交易会的参展机构中选择。
2、稳定性:从稳定角度考虑,东正一般选择较大的代理机构合作。因为商标注册周期较长,选择一家稳定的境外合作伙伴显得尤为重要。
3、价格:在境外代理机构能满足客户基本需求的条件下,东正从客户利益角度考虑,尽量选择价格适中、性价比高的合作伙伴。
五、东正国际商标代理流程
1、 针对具体需求,由专业顾问或代理人与客户沟通并迅速出具书面方案或建议函。
2、 若同意我公司方案或建议,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我公司办理。我公司收到合同后,将相关事宜输入档案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待办。
3、 需要查询的,报国外进行查询,在档案系统做好记录;我方会根据国外查询结果出具详细的查询报告、专业的查询结果分析建议函和申请注册确认单。
4、 客户根据查询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将确认单回传我公司进行确认。收到确认单后,我方立即修改档案系统相关信息,按确认事项办理。
5、 收到国外注册过程的任何官方文件(如:官方回执、公告通知、注册证等),我方立即在档案系统做好相关记录,尽快处理完毕寄申请人。
6、 对于申请过程中若发生的任何问题,如:发生驳回复审、答复官方意见或遇到异议等意外事件,我方在告知的同时会附上专业的处理方案或建议函及相应的确认单;收到客户签字的确认单后,我方才按确认事项办理;我方会密切关注相应事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新的进展。
7、 我公司会将商标的续展日期、提交使用证据日期等事宜输入档案系统,在适当的时间提醒商标所有人办理。并且,上述整个过程中的所有文件都会在OA系统上做好电子归档,同时也会将所有文件打印以纸本方式归档备查。
六、国际商标注册费用构成
涉外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外/地区官费及律师代理费,二是我方代理费。国外每个国家/地区的官费都是一定的,律师代理费因各个事务所的大小、诚信度和专业度等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在国外/地区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当地律师办理。与当地律师事务所联系一般都是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为了安全、可靠,所委托的律师大小、诚信度和专业度就非常重要。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我们一般都选择信誉度好的大所。我方与国外/地区律师事务所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在同等的服务下,我们涉外商标注册的价格在国内代理机构中中等偏低。
七、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单国注册的区别暨单国注册的优势
1、马德里一份申请可指定在多个国家申请,如果不遇上单国审查意见或初审驳回或异议,程序比单国注册要简洁,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就可以节省一定费用;但是如果遇到临时驳回等情况还是必须按照单国的程序,要另外支付相应费用,可能花费更多。
2、马德里国际注册不能进行查询,如果在后期实质审查中由于近似或相同商标在有些国家被驳回,已交注册费不会退;单国注册一般都可进行在先近似查询,减少驳回几率。
3、马德里国际注册要求与国内基础注册一致,而我国商标审查准则与某些国家的审查准则有差异,且马德里国际注册不能进行事先查询,所以通过马德里申请遇到的答复审查意见和答复驳回的几率要比单个国家的方式申请注册高;而通过单国申请注册的方式可以由我公司的各国合作机构的律师在申请前进行在先的判断和把关,尽可能提前排除商标申请过程中的障碍,减少以后遇到官方审查意见和驳回的几率,为客户节省时间和费用。
4、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基于一定的国内基础注册;单国注册一般没有限制,申请人不需要在原属国提出基础申请,可以直接向所需要注册的国家提出申请,直接向各国提出申请是最普遍的申请方法。。
5、马德里国际注册仅有一份国际局核发的国际注册证明而没有直接证明商标权利的注册证(绝大多数成员国不会单独核发商标注册证);单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完成后都会核发注册证直观地表明在各国的商标权利。而马德里注册如需要在各成员国的注册证,须委托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办理,费用不菲。
6、马德里注册效力具有不稳定性(中心打击原则)。国际注册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国内)注册脱钩,一旦原属国(国内)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所以,现在除了1个纯协定书成员国外,只要在我国拿到受理通知就可以指定其他的80多国家,一方面降低了申请门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注册的风险。
7、单一国家注册形式最为快捷便利,注册周期视各国法律和惯例而定。
8、如在申请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可以随时地与国外合作方律师事务所联系,对申请国注册的进展情况可以及时了解。
八、东正服务承诺
1、商标上报后至受理通知书下发期间,东正会每月告知客户商标申请或其它事务进展状态。
2、在受理通知书或官方回执下发后,每三个月告知客户商标状态,直至注册成功。
3、东正将在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各国/地区后期商标状态做出反应,持续关注客户商标权利状态,及时提醒客户提交宣誓书及使用证明和办理续展变更等后续事务。